《馬可福音》是聖經新約的第二卷書,在四福音排第二,內文並沒有提及作者的名字,但教會傳統一直認為作者就是馬可。至於馬可的真正身分,教會傳統認為是與彼得同工、在彼得前書5:13稱為彼得兒子的約翰.馬可。這馬可是巴拿巴的表兄弟(西4:10),居於耶路撒冷,曾跟隨保羅和巴拿巴宣教,不過中途折返耶路撒冷(徒13:13)。
《馬可福音》乃最早寫成的福音書,鼓勵信徒背負十字架跟隨耶穌基督,其寫作對象是接觸過福音的外族人。公元64年,羅馬發生一場嚴重的大火,幾乎燒光整個羅馬城,學者相信是羅馬皇帝尼祿自己放火,為要按自己的心意重建一個全新的羅馬城,放火之後卻嫁禍給基督徒,引發了一場大迫害(64-67年)。馬可有可能是針對尼祿的迫害寫下這卷福音書,讓讀者清楚明白耶穌就是基督,並說明受苦和作門徒的意義,激勵他們堅強面對當時的困境。這卷書讓讀者明白耶穌是成為肉身的彌賽亞,以及作門徒的精髓,從而得着能力面對當時的迫害。十字架象徵犧牲,也賦予生命的動能。馬可福音帶給我們的,是做人最深的道理──十字架的道理:生命的意義不在於為自己籌算,乃在於為人類的福祉努力;人生的價值不在於擁有更多有形無形的東西,乃在於能夠和別人分享自身所有豐富的恩賜。
馬可福音強調耶穌既有神性,也有人性。耶穌跟所有人一樣有情緒,會發怒、憂愁(3:5)、感到意外、憐憫人(6:6、31)、歎息(7:34,8:12)、惱怒(10:14)。他也會肚子餓,與常人一樣需要吃飯(6:34,11:12)。另一方面,耶穌同時有神性,馬可一再宣告祂是上帝的兒子(1:1、11,3:11,5:7,9:7, 13:32,15:39)。馬可福音既表現了耶穌的人性,也記錄了耶穌作為上帝兒子的神性。研究馬可福音佈局的學者常談及「彌賽亞的秘密」這主題。主耶穌在傳道的時候,曾多次命令污靈(1:32-34,3:11-12)、得醫治的人(1:44,5:43,7:36)和門徒(8:29-30,9:9-10、31-32)不可以對其他人宣告祂是上帝的兒子,但往往禁止不來。「彌賽亞的秘密」使我們明白,耶穌在地上的服侍與神子受死的結局是一體的兩面。單單憑着耶穌在地上的教導和神蹟,不可能讓人明白祂的真正身分,即使如門徒那麼接近耶穌的人,在祂受苦之前也不清楚主耶穌為甚麼要受苦受死(8:34–9:7,9:35–10:31,10:42-45)。惟有到了耶穌死在十字架上的時候,百夫長才真真正正明白祂真是上帝的兒子(15:39)。
對於耶穌「上帝的兒子」這身分,馬可有精心的編排。除了1:1的引言提到耶穌基督是上帝的兒子之外,在3:11和5:7的敍述中,污靈也承認耶穌是上帝的兒子。值得注意的是,從第1章直到第14章,只有污靈宣告耶穌是上帝的兒子;第一個這樣宣認的人,是在十字架下的百夫長;這說明單單看耶穌的神蹟,人根本不能分辨出耶穌就是上帝的兒子,惟有領略到祂在十字架上的大愛,人才有可能明白耶穌真正的身分。
馬可福音句子簡練,節奏明快,以行動帶動整個敍述。馬可的文字沒有多餘的修飾,卻能傳神地記錄耶穌的事蹟。書中常常出現「立刻」這助動詞,讓人感受到耶穌是行動迅速的神子。
全卷馬可福音以第八章為分水嶺(2012年週六崇拜的講道就停在第八章)。在第八章以後,神蹟的記載明顯減少,並且從第八章開始,主耶穌曾三次宣告自己的受死和復活(8:31,9:31,10:32-34),正好配合祂前往耶路撒冷的記載。主耶穌強調自己不是單單來行神蹟,更重要的是,祂要受苦、受死,然後復活。
馬可描繪的耶穌是一位馬不停蹄的傳道者。祂匆忙、勤奮,因為祂看見--看見埋藏在人心靈深處的黑暗與光輝;看見人生活的實際需要;看見得魚的技能變成得人的潛能;看見癱子朋友的信心,就賜予赦罪的恩典;看見人如同沒有牧人的羊,就生出憐憫;看見人心剛硬拒絕恩典,就憤而行動;看見有長大痲瘋的人,就施行醫治。同時,耶穌又對眾人和門徒說:「如果有人要跟從我,就應當捨己,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。」(8:34)今天,我們還需要更多鼓勵,才能背起自己的十字架;我們要看見耶穌所看見的問題,更要看見耶穌所看見的答案--祂自己就是這些問題的答案。看啊,耶穌義無反顧,獻上了自己!(岑牧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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