創世記第二十七章記載雅各怎樣騙得父親以撒的祝福。許多人對這章聖經發生疑問,以為聖經同意雅各用欺騙的手段獲得祝福,否則為甚麼雅各能欺騙成功呢?聖經不該容許詭詐的雅各欺騙忠厚的以掃。若我們有這種偏見,就很容易忽略了創世記第二十七章全章的人物。雅各固然詭詐,但我們應能看見以撒家庭教育的失敗。以撒家庭裡的四個人都錯了,我們根本不能說誰好誰壞;因為人人都不誠實,這四個人都要為自己的錯失,嚐到從罪惡所帶來的痛苦。但人的失敗並不真正能破壞上帝的計劃,反而萬事互相效力的成就了上帝的旨意。
1. 偏愛的父母
以撒要以掃去獵取野味,弄給他吃,然後才為他祝福。為以掃祝福是屬靈的事,為甚麼以撒要以掃先給他野味吃,然後才為他祝福呢?有人以為這是當時迦南人的風俗,但若根據聖經中所反映的背景解釋更穩妥。創世記第四十九章雅各為眾子祝福時,並未先吃野味,卻叫所有兒孫到身邊,然後說出遺言,並不是私下裏為一個兒子祝福。利百加愛雅各,以撒卻偏愛以掃。若從第廿五章孩子出生前,上帝所給他們父母啟示來看(創廿五19~28)利百加愛雅各比較容易理解,因為上帝已經先告訴他們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;但以撒愛以掃卻和上帝的啟示毫無關係,只是愛吃他打獵的野味而已。所以在第二十七章記載中,首先是作父親的以撒做得不正,並沒有按上帝的旨意教導兒女。
2. 慫恿兒子說謊的母親
其次是做母親的利百加,聽見以撒要為以掃祝福,便着急起來,要雅各裝扮成以掃的樣子,去騙取父親以撒的祝福。細讀創世記第廿七章,雅各原先實在不敢去騙取哥哥的祝福,是他母親一再的催逼,甚至雅各對他母親說:「倘若父親摸着我,我在他眼中就是騙子了。這樣,我就自招詛咒,而不是祝福。」利百加卻說:「我兒,你所受的詛咒臨到我身上吧!你只管聽我的話,去牽小山羊來給我。」這樣看來,雅各欺騙祝福這件事,主要還是因利百加的一再慫恿,當然雅各也有附和的責任。利百加愛兒子的心意是好的,但教導的方法不合神的旨意,上帝不喜歡我們「作惡以成善」(羅三8)。
聖經沒有說利百加這樣做是對的,聖經只不過是把母親愛兒子,又叫兒子用不正當的方法獲得好處的經過,很真實的記錄下來而已!但我們知道,後來雅各為了這件事要離家出走,利百加嚐到和所愛的兒子離別幾十年的精神煎熬,這就是她主使雅各騙取祝福所得的結果。
後來,過了二十多年,雅各帶着妻妾兒孫回到伯特利時,聖經只提及利百加的奶媽死了,又特別記載以撒死時180歲,以掃和雅各兄弟二人把他安葬。(創卅五8,28)竟完全未提到利百加!看來利百加可能未有機會再見雅各和她兒孫了,這對利百加來說是相當大的痛苦。
3. 以掃並不忠實
本章的第三個人物是以掃,他不像我們所想像的那麼忠實,因為在創世記第二十五章時,他已把長子的名分賣給雅各;既然出賣了長子名分,就不應取回長子所應得的祝福。如果他是忠厚的,就算以撒要給他祝福,也應當告訴父親,他已把長子名分賣給雅各了,應當讓弟弟得到祝福才對。但事實上以掃卻是一樣詭詐,因為他知道父親愛他,雖然自己口頭上已把長子名分賣去,到時候父親還是會給他祝福的。所以,以掃絕不比雅各忠厚。有關以掃的事,應留意聖經對他的評語(來十二16~17),稱他是貪戀世俗,為一點食物出賣長子名分的人。先知阿摩司與俄巴底亞,對以掃的後代以東人均作負面的責備。
4. 雅各騙祝福的結果
最後我們來看雅各,當然他也不忠實,他曾乘虛而入,又聽從母親的慫恿,用詭詐的方法騙取祝福是錯的。雖然他是受母親的慫恿,究竟還是他的錯。他的確騙到了父親的祝福,卻因此跟以掃結了仇,隨後逃亡到舅父處,在舅父拉班手下飽受了二十年的孤苦。
在以後的日子,雅各對上帝有親密認識的經歷:在路斯夢見天梯向上帝許願(創廿八);被舅父拉班追趕,上帝警告拉班(創卅一);雅博渡口得名以色列(創卅二);轉回伯特利(即路斯),上帝重複他的新名「以色列」(創卅五),而雅各終身不忘被上帝的手一摸就瘸了腿,留下遺言時也扶着杖頭敬拜上帝(創四十七)。
雅各的母親利百加懷胎時,耶和華對她說,『兩國在你腹中;兩族要從你身上分立。這族必強於那族;將來大的要服侍小的。』生產的日子到了,雅各抓住哥哥以掃的腳跟出生,父母給他起名叫雅各,是『抓住』的意思(創廿五19~26)。在以後的日子,雅各的一生正如他的名字,是抓奪的一生。然而因著他的抓奪,上帝必須對付他,將他從一個抓奪的人,變化成為成熟的以色列──『上帝的王子』。人憑己意行事,甚或作惡以成善,不能真正損害上帝旨意的成就,但卻會自招苦果。但若按真理而行來成就上帝的計劃,不但上帝得榮耀,人也必得着屬天的賞賜。(岑牧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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